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辽宁省哲学 社会科学成就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1浏览次数:5

省内各高校及有关科研单位:

    根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就奖评奖办法》,经省领导研究同意,决定近期组织开展第三届“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就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就奖评奖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就奖评委会组织实施。

    二、评奖对象和参评条件

1.评奖对象

凡户籍或工作在辽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参评条件,均可由所在单位推荐。前两届已获得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就奖的专家学者不参评。

2.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有高度的理论自觉、坚定的政治信念、科学的思维方法。

(2)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较深学术造诣,在专业研究上取得重要学术成就,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在省内享有很

高声誉。

(3)独立或主持完成1项及以上国家级课题和3项及以上省部级课题;公开出版2部及以上学术水平较高的专著、译著或编著;在国家级学术期刊(见附件4)公开发表10篇以上学术论文。

三、推荐程序

  1.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情况下,由参评人所在单位报送推荐材料。

    2.被推荐人提供个人最具代表性的5项学术成果参选,不得多报或者漏报。填写《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就奖参评人选推荐表》《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就奖参评人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准备相关推荐材料。推荐单位审定盖章后将《推荐表》《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推荐材料统一报送省委宣传部。

    3.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逾期报送概不受理。

本届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就奖最终获奖人数为5人左右。

联系人:郭晓庆,024-23128371;陈轶群,024-23128328。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省委宣传部理论处(省委北楼1114室),邮编:110822。

电子邮箱:lnghb2006@163.com

 

附件1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委员参评人选推荐表 .rar

附件2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委员参评人选推荐汇总表.rar

附件3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参评人选填表及提供佐证材料说明.rar

附件4全国哲学社会科学核心报刊和国家权威报刊名录.rar

(注:以上附件到http://www.lnskghb.com下载)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2017年11月13日

    

 

我院具体要求如下:

1:报送时间:12月6日,逾期报送不在受理。

2:报送材料:《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就奖参评人选推荐表》(附件1)2份,《汇总表》(附件2)1份,并准备相关推荐材料复印件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及推荐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319室。

3.联系电话:39104039;联系人:王林毅。

 

科研处

2017年11月21日